
为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健康有序的土地市场,强化土地资源资产管理,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完成了新一轮遵义市四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基准地价,现就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工作背景
遵义市现行基准地价成果是2021年公布实施的。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要求,市人民政府要依法定期确定、公布当地的基准地价;已经确定基准地价的市,要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体系,客观真实反映遵义市四城区地价总体水平及其分布规律,充分发挥地价在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保持基准地价成果和宗地地价评估标准的现势性,保证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我市启动并完成了四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展开剩余76%二、基准地价的概念
基准地价:是指在《遵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在设定的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分别进行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基准地价更新:是指在土地定级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利用房地产市场交易、土地收益或地价指数等相关资料全面或局部调整基准地价的过程。
三、基准地价成果制定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
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45号)
5.《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我省自然资源评估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19〕882号)
四、基准地价成果更新的过程和作用
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工作过程,经过前期准备、资料收集、内业整理、外业调查、体系建设、地价评估、图件编制、成果编写、内部审查、意见征询、公开听证、专家评审验收、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对项目成果进行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我市四城区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基准地价作为城镇土地的平均价格,对土地市场价格的形成起着指导性的作用,政府可以依据基准地价,对土地价格进行宏观调控,实现土地资产价值、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本次基准地价编制成果的主要内容
1.本轮基准地价工作范围涵盖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中心城区基准地价范围总面积596.31平方公里,东至东环线、播州区谢坝村等行政边界,南至绕城高速公路、巷三公路,西至播州区堰河村、汇川区十字社区等行政边界,北至汇川区鸣庄社区等行政边界。乡镇基准地价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外的部分街道区域以及其余36个乡镇。
2.本轮基准地价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将基准地价细分至二级分类。
3.上轮基准地价中心城区采用的是分类定级的方法,其中商服用地共划分为七个级别,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六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四个级别。本轮基准地价中心城区采用分类定级的方法,将商服用地划分为六个级别,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为五个级别,工业用地分为四个级别。
4.本轮基准地价乡镇部分采用了多因素综合评价法,对遵义市中心城区土地定级范围以外的部分街道区域以及乡镇进行了类别划分。
六、基准地价的应用
基准地价作为公示地价的一种,是土地市场建设、土地资产权益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撑,可应用于地价管理、资产核算、土地税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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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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